Facebook發布了一份白皮書,探討了在線內容監管的潛在需求和陷阱–同時,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承認他的公司以及一般的大型科技公司都需要進行詳細審查。
在由內容政策副總裁莫妮卡·比克特(Monika Bickert)撰寫的一篇論文中,Facebook指出了規範基於Internet的通信的四個主要挑戰:法律環境和語音規範的差異;技術和語音的發展日新月異;承認執法將“永遠是不完美的”;而且公司是中介機構,而不是發言人。
後一點將是最令人感興趣的。許多全球最大的科技公司堅持並經過多年的審查,認為它們是平台,而不是發行商。Facebook在論文中概述了其立場。
論文指出:“個人的不受新聞界干預的交流能力一直是互聯網發展和積極影響的核心。” “施加傳統出版責任將通過限制個人講話的能力來嚴重減少這種影響。法律專家警告說,要求互聯網公司對其用戶的言論負責,可能會導致這些服務完全終止。”
Facebook針對在線內容監管提出了四個問題:
- 內容監管如何在減少有害言論和保持言論自由之間找到適當的平衡?
- 法規如何增強互聯網平台的責任制?
- 法規是否應要求互聯網公司達到某些績效目標?
- 法規應該定義互聯網上應禁止哪些有害內容嗎?
本文探索的有關改善問責制的法規的潛在解決方案是在要求公開報告執法工作等領域提高透明度。儘管注意到強制透明可能會給公司激勵帶來潛在的問題,但總體上看是積極的。
“長期看待其商業激勵措施的公司可能會發現,公眾對他們透明度工作的反應(即使有時會感到痛苦)可能導致他們進行投資,從而從長遠角度提高公眾和政府的信心。”報告指出。
提出的一些觀點圍繞著被視為有害內容的不同規範。因此,監管將需要採取更為精細的平衡措施。Facebook指出,由於案件數量之多以及做出決定的快速響應時間,在線內容審核與其他司法程序明顯不同。為此,報告認為,需要尋求靈活性。隨著互聯網語言的發展,仇恨言論的表達方式也在不斷發展。
社交媒體公司正在採取各種措施來減輕部分損失。去年,Instagram進行了隱藏喜歡的試驗,而Twitter試圖禁止所有政治廣告,而Facebook與子公司Instagram一起使用人工智能來打擊假新聞和欺凌行為。
該白皮書是在扎克伯格在《金融時報》發表專欄文章的同時發布的,該書主張對“大型高科技”公司進行更嚴格的監管。在類似的主題上,扎克伯格在上週的慕尼黑安全會議上發表講話,承認Facebook需要某種形式的國家監管。正如報導監護人,扎克伯格表示,社交媒體公司是一個“內容供應商”,這報紙和電話公司之間的某個地方坐。
扎克伯格說:“目前,我認為人們對現有行業有兩個框架。” “有報紙和現有媒體,然後是電信類型的模型,即’數據只是流過您’,但是如果有人在電話線上說出有害的話,您就不會讓電信公司負責。
“我實際上認為我們應該介於兩者之間。”